一、项目名称
河北工程大学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控消杀项目
二、项目地址
1.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2.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3.河北工程大学各家属院
三、项目范围
1.新校区
17栋连体学生公寓楼(楼号为12#、14#、21#、22#、30#、31#、40#、41#),二个工程基础组团教学楼(2#、3#),图书馆(1#),五个工程组团楼宇(9#、10#、15#、16#、17#、18#、19#、24#、25#、26#、27#、28#、29#、36#、37#、38#、39#、43#),综合服务中心(6#)及西侧停车场,综合会议中心(5#),科研楼(4#),体育综合馆(8#),第一后勤楼(32#)及北仓库,校医院(33#),工程实训中心(42#),初心楼(45#)。各楼宇室外垃圾箱(桶)。
2.科信学院
9栋学生公寓楼、教学楼、体育馆东西看台以及室外垃圾箱(桶)。
3.各家属院
邯山区主校区家属院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楼宇、原离退休工作处楼宇、幼儿园、34栋住宅楼(含4栋高层住宅楼),邯山区医学家属院5栋住宅楼,邯山区南苑、罗苑二个农学家属院8栋住宅楼,邯山区中华南家属院14栋住宅楼,丛台区医学家属院3栋住宅楼(含1栋高层楼),各家属院室外垃圾箱(桶)。
3.消杀总面积
以上项目范围总面积约264730.2平方米。
四、项目要求、消杀工期、服务期限及最高限价
1.项目要求
对上述范围楼宇的门厅内外及周边、楼内地面墙壁墙角、走廊、楼梯(楼梯间)、公共卫生间、洗衣间、饮水间、各类门窗玻璃等公共区域点位,室外垃圾箱(桶),临近楼宇及单元门口的杂物、绿化杂草、非水源存在的水坑水沟等易于病媒滋生的点位进行药物喷洒,实施蚊蝇虫害防控消杀。
消杀所使用的药物符合国家爱卫办规定及行业标准,对环境无污染,2023年8月31日前经采购方委托行政、行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病媒生物防控消杀评估报告,报告结果符合国家监测标准视为验收合格。
2.消杀工期
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前、8月15前对上述范围各进行一次全面防控消杀。每次10日历天。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4.最高限价
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元(含第三方机构评估费用)。
五、资格要求
1.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机构、行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等级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经采购人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时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等级资质》证书、《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农药生产企业标准(生产企业质监部制定)、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所在省农业农村厅核发)、农药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核发)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提供药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所使用药品的质量保证书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竞争性谈判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3年6月9日-10日每天8:00-17:00。
报名企业将竞争性谈判所需提供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指定联系人,逾期不再受理。
八、现场踏勘
在报名时间内,报名企业自行对项目范围所在现场实地踏勘。
九、谈判时间、方式及要求
电话通知竞争性谈判时间,采取现场二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为确定的服务企业。
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优于或等于符合病媒防控消杀国家标准的药品样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1663007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