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部分楼宇吊顶维修更换。
项目地址: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二、采购内容
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第二社区A楼三处,D楼三处,第三社区B楼三处,C楼三处,四社区B楼开水间一处,科研楼(4号楼)北东侧走廊一处,维修总面积约375m²。
三、项目预算
柒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75000.00元。
四、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施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证明文件。
3. 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六、付款方式
按单价签订合同,项目总价不超过75000.00,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按审定的实际施工面积及金额一次性支付。
七、质保期
自完成验收工作之日起,质保期为2年。
八、项目要求
报名时索取项目要求相关资料。
1. 吊顶及龙骨拆除,安装(新吊顶采用铝方通形式)及垃圾清运。
2.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质量安全可靠,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学校要求。
3.报名单位自行现场踏勘,制定方案及工程做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单位面积报价。报名单位应认真仔细踏勘现场,任何疏忽和遗漏均由成交方承担。
(以1、2条款均应写入合同)
九、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证明文件。
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带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竞争性谈判联系电话)。
十、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每天8:30-12:00、14:00-17:30。
报名企业将竞争性谈判所需提供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指定联系人,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谈判时间、方式及要求
电话通知竞争性谈判时间,采取现场二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低者为确定的成交企业。
竞争性谈判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