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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管理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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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节能管理各项规定,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宣传节电节水。

2.负责学校节能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

3.根据学校各类供电、动力、采暖、给排水设备运行情况,实施节能分析、监测等工作并作好记录,掌握学校水、电、气、暖气等费用支出和回收情况,科学提出合理的节能建议并对节能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4.负责节能新技术推广和应用、节能新设备、新产品的选用、考核、调研,节能、环境技术改造规划编制、审核工作和学校各类能耗的调研、制定工作。

5.负责校内各部门空调及其他大型室外设备安装的审批以及供配电线路改造、增容及供水管网改造的审批工件。

6.做好临时用能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

7.做好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和热力公司的沟通、结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长:辛宁    办公地点:32-318  办公电话:396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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